这两天,兴化法院执行局又收到了一封写给朱卫群副局长的感谢信。
12月5日17时许,申请人耿某发现其案件的被执行人王某全在安丰镇出现,随即向我院执行指挥中心报警。朱卫群副局长得知警情后,立刻带着法警火速赶往安丰镇,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。随后,朱卫群对其释法说理,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,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,本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。
在采取司法拘留后的第二日,本案另一被执行王某珍(被执行人王某全的女儿)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,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,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并当场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12000元,余款约期偿还。鉴于被执行人在拘留期间,承认并改正错误,本院于12月7日解除对其的司法拘留强制措施,本案和解结案。
对此,耿某手写了一封感谢信,感谢朱卫群不辞辛苦,认真负责,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让司法的温度温暖了人心。
(史慧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