烙印(二)
(吴锦洲著)
德子
德子,排行老大,一家之长。自从他的父亲去世后,就一直肩负着一家之主的重担。一九六0年春天,父亲去世时,德子从县人武部赶回家奔丧。当时正值蒋介石准备反攻大陆,国家号召应征青年踊跃参军,于是德子也报名应征,经体检合格准备录取入伍时,家中父亲离开了人世,德子放下背包,送走了父亲,看着尚未成年的弟妹们,再也鼓不起参军报国的勇气,从此就死心塌地地与老母、弟妹们相依为命。德子在父亲健在时曾读过几年书,而且能写会算,机灵聪慧。在三年自然灾害中,他领着全家度过了非常艰难的岁月。那时三两天就听到有人饿死的消息,但德子一家后来竟然能安然无恙,这在当时来说实属不易,因为他家的贫困是出了名的。在最困难的时候,德子请求政府将小弟祥子安置到公社的病人食堂就餐,每天可享受到三两米粥的救济,祥子之所以能度过饥荒,不能不说是得益于政府的救援。而其他弟妹就不能享受这样的特殊照顾了。饿急了,德子有时也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。一次村上有个大户家主领着块头高大的女儿到德子家冲家,吓得德子的妈妈跪地求饶,原来是德子偷挖了人家的山芋。那时能在自由地上种山芋的唯独一家,那家十几口人全靠那点山芋度命,难怪人家主人大有兴师问罪之势。德子那次被教训后,再没听说干过偷鸡摸狗的事。在那饥荒肆虐的年月,人们主要靠野菜充饥,如没有好的身架,很难逃过厄运,所以三天两天饿死人的事也就不足为奇了。德子和他的弟妹们总算熬了过来,德子在他弟妹们的心目中,就是长兄如父的地位。
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德子带着弟兄们先富了起来,盖了瓦房后又极力为老四祥子娶媳成家自不必说。但德子已不满足于脱贫致富,他要重新找回本属于他弟兄的人格尊严。虽然如今他已住上了敞亮的大瓦房,但“文革”期间被“造反派”夺走的房子,依然成为德子心中的缺失。“文革”被党中央宣布否定后,德子先三番五次地向地方政府写信上访,强烈要求为他家的房产落实政策,但写出去的信总如石沉大海。文革后的落实政策工作很快就结束了,但他的请求始终未能解决。有人劝他,“算了,邓小平为你们摘掉了富农子女的帽子,你们一家现在也富了起来,就别再为过去的陈芝麻烂谷子的事费心了。”德子说:“我要的是一个公道,土改发还给我家的房产,因‘文革’成了造反派的革命成果,现在党中央否定了‘文革’,我为什么不能出掉这口冤气呢?房子事小,真理事大,我要争的就是这个理”。一九八七年春天,德子觉得上访无望,就决然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。主张返还房产的请求。当年的文革主任也就成了当然的被告,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向县档案局调查取证,调取了县人民政府发给德子父亲名下的房屋产权证。在审理过程中,原、被告围绕事实争议的房产的产权属性进行了举证质证,在证据面前,被告自知理亏,但辩称这是当时一级革命委员会的决定,并非被告个人的错误。对此原告当仁不让,直指被告利用“文革”以权谋私。法庭考虑到本案的特殊历史背景,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,确认本案属一起“文革”引发的房产侵权纠纷,遂按当时的法律政策,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协商,鉴于“文革”期间村里已给原告安置过两间草房,原告实际丧失了一间房屋的事实,遂由被告补偿原告房款500元。诉讼费由被告承担。德子也是知书达理的人,既然被告承认了自己的侵权事实,且愿补偿差额房产的经济损失,也就同意以调解的方式终结了诉讼。官司虽算不上绝对的输赢,但德子认为让被告承认了侵权,承认了“文革”对自己一家的伤害,也就是讨回了自己的一份公道,压在心中的一股怒气终于消除了。德子回到村里,大有扬眉吐气的感慨,逢人便讲,解决民事纠纷最终还是法律靠得住。
如今的德子,已年逾古稀,因足下无子,村委会按政策及时为他落实了五保待遇。德子的身体还算硬朗,老有所养,几个弟弟对他也是尊敬有加,也算是老有所靠了。德子感慨如今的世道,民主和阳光已能看得到摸得着了。